痛心!山西吕梁一男子伤害多人,竟只因情感纠纷?
一段好的感情能让家庭和睦,夫妻同心。反之在相处之间有第三者插足,无疑会给这段婚姻带来不幸,这次要说的惨案就是情感纠纷所引起的。
5月14日,山西省吕梁市兴县新闻办通报:5月13日14时许,兴县奥家湾乡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。截至目前,该案件共致7人死亡,11人受伤。
犯罪嫌疑人郭某亮今年只有27岁,因感情纠纷在兴县奥家湾乡沟门前村持刀行凶,他先是将21岁的女子郭某英刺伤,在将对方的丈夫,婆婆,儿子杀害后,开车冲进人群,此时正值下午两点多,街上人来人往,车来车往,川流不息。
郭某亮驾驶着白色小轿车横冲直撞的逃窜,据媒体描述:这辆失控汽车,先前撞了行人、骑电动车的人、骑摩托车的人,因为和汽车撞在一起。“才”停了下来,有五六个小孩,有的人已经遇难。现场惨不忍睹,一片嘈杂。
被撞的行人倒在路边,其中还有孩童,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如何下得去手。接到群众报警后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救治,警方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犯罪嫌疑人郭某亮控制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郭某亮已被警方抓获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。省市县有关部门已成立联合工作专班,开展相关处置工作。
通报中,因为有“感情纠纷”的说法,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讨论。有人注意到,21岁的女受害人郭某英有丈夫,就将行凶者和她联系起来,认为郭某英就是感情纠纷的对象。还有人说,行凶者只是将郭某英致伤,说明“是真爱”之类,这更让人震惊。
山西吕梁兴县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,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。这起案件的发生,再次敲响了我们警钟,提醒我们要关注和解决社会矛盾,预防和打击犯罪。
近年来,一些因感情纠纷而伤人杀人的案件,都出现过类似情形:少数人指责受害一方有过失,才让作案者行凶。不得不说,这个矛头不仅偏了方向,还有为行凶者洗白的嫌疑。
必须明确,感情的事是两个人的事,发生纠纷和矛盾,也必须在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之内来解决,不能越过法律的界限。只要一方拿起武器行凶,就没有任何宽容的余地。
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,都不能漠视他人的生命。要保存最基本的对生命的敬畏感,这一点是所有人都应该做到的。其次,嫌疑人丧心病狂的做法令人发指和不齿。对于无辜的路人来说可谓是天降横祸,让人惋惜。
这起悲剧造成的多个家庭的生离死别,就只是因为他个人的情感纠纷,可悲,可气!成年人确实都有不容易,都有不顺,但不能因为个人的不顺,就给他人造成不可沽的伤害。情感纠纷历年来都屡见不鲜,但是生命中,生活中,不是只有爱情,还有友情,亲情,这些都可以成为我们困难中的调节,所以说,不能因为一个人,一件事,就走上不归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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