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妇拿走两支兰花被判三缓四,背后原因为何
2019年4月25日,金某、夏某夫妻在桐柏县村民汪某家施工,趁人不备,妻子夏某从汪某家三楼的两盆兰花中各折走了一枝,后带回家种植。几天后这两枝兰花不仅没种活,当地公安民警还以夏某涉嫌盗窃为由,找上门来并要求夏某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。经鉴定,被盗的两苗兰花,一苗为惠兰绿帽大丝草,一苗为惠兰丝草中透红花。经桐柏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,两苗总价格7万元。而汪某则声称两盆兰花其是以十几万买回来的。因被盗的两苗兰花枯萎,夏某家属金某主动赔偿汪某8万元,汪某出具了谅解书,希望对夏某从轻处理。随后检察院以构成盗窃罪,且数额巨大,起诉夏女士。
金某告诉记者,妻子夏某小学辍学几乎不识字,当时出于好奇从雇主汪某家两盆兰花中各自掐走一株花茎回家扦插,当地兰花协会鉴定其中一盆价值500元至1000元,另一盆兰花死亡无法鉴定。“县物价局定价是两盆一共7万元,我们赔偿了8万元获得谅解才判了缓刑。两次估价差距太大,我们不服。”
兰花主人汪某则告诉记者,两盆兰花是名贵品种,并且摆放在不同位置,夏某在花棚里挑了最贵的两盆,分别掰走两株花茎,导致一盆兰花死亡,另一盆至今存活状态不良,“我是十几万买的,这一下直接损失20万。我相信法律的判决。”
蕙兰是一种珍贵的植物资源,价格因植株大小、叶片数量、盆栽年限、市场需求等因素而有所差异。一般来说,蕙兰的价格在3-4万元之间。雇主花了十几万元购买蕙兰,这也将影响到张某的判决。需要注意的是,蕙兰的价格并不固定,会随着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季节变化而有所波动。此外,不同地区的价格也可能存在差异。
《驳回申诉通知书》认定,夏某行为构成盗窃罪,数额巨大,本人在侦查、审理过程中供认不讳;夏某提供的桐柏县兰花协会鉴定意见未向法庭提供,桐柏县价格认定中心的结论书出具后,公安机关当日向夏某告知,夏某未申请重新鉴定,庭审中夏某对该价格认定明确表示无异议。
盗窃是指行为人趁财物所有人不知情时,秘密将其财物据为己有的违法犯罪行为。至于如何区分是违法还是犯罪,司法解释是这样规定:盗窃2000-5000元以上数额较大的,构成盗窃罪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盗窃价值5-50万数额巨大的,处3-10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9条规定:盗窃他人公私财物的,处5-10日拘留,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10-15日拘留,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也就是说,如果按照物价局的鉴定报告价值7万元来处理此案,那么夏女士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,且3年有期徒刑已经是从轻处罚了。但如果按照兰花协会不足1000元的鉴定报告来处理,那只是违法行为。这件事情站在雇主的那一方来说,确实是很让人生气,不管怎样,都不应该懂别人的东西,这是进别人家最基本的礼貌吧。而且还是名贵的花,也不是个小数目,雇主生气也很正常。站在夏某的角度,可能就是看着比较好看?就顺手拿了?反正总的来说吧,不论是什么,都不应该在别人没有同意的情况下,就随手拿别人的东西,希望警察能够给与一个公平的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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